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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市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7年07月06日 17:35  点击:[ ]

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市直各学校:

为统筹安排全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保各专业评审工作有计划、按时间进行,现将2017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中小学教师评审一级教师(含定职、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正常晋升);市直学校中小学教师定职三级教师、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中专学校教师定职中专助理讲师、评审(定职)中专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

二、评审条件

申报晋升人员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发〔2016〕18号)中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同时,必须符合《关于对职称评聘若干政策调整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甘职改办〔2000〕13号)、《关于职称评审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在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使用〈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的通知》(甘人事〔2001〕34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应用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6〕66号)、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关于加强职称晋升人员计划生育审核的通知》(庆卫发〔2015〕371号)、市政府办《庆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庆政办发〔2016〕135号)、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庆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中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庆市教发〔2016〕246号)、市人社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6〕316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以上文件中有政策冲突的,按时间顺序以后发文件中相关政策为依据。

三、工作要求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程序,在空岗内申报,杜绝无岗申报。各县(区)在推荐人选时,要加大对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倾斜支持力度,保证指标分配乡村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人数比例。

2.各环节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层层把关,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审核材料不负责任、明知不合格仍然上报、上交矛盾的工作人员,要通报批评,调离岗位。

3、在申报过程中,对使用假证件、假证明,伪造论文、奖励、业绩、工作经历的人员,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本人五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接此通知后,尽快上报推荐材料,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等工作造成影响的,要逐级问责。市教育局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受理材料:(1)近两年内使用虚假材料被查出的人员;(2)上次评审未通过,至今仍无新成果的人员;(3)上一年度未进行考核或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4)任职条件有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含破格者)而未达到规定标准者;(5)无当年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者;(6)教师资格不符合要求者;(7)没有县(区)职改办、市直部门推荐意见或评审简表上未加盖印章者;(8)破格人员无专题报告者;(9)评审简表及评审登记表中内容填写不属实、不详细、不清楚者;(10)评审所用表格不符合规定式样者;(11)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上报材料者;(12)上报材料未附业绩、成果等有关证件原件者;(13)计划生育不符合规定者;(14)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15)未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的人员。

2.根据省职改办规定,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3.所有材料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公示后报送。

附件1:庆阳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表

附件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附件4: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

附件5:《晋升中(初)级职务人员花名册》

附件6:《庆阳市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附件7: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附件8: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工作经历证明

庆阳市教育局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庆阳市2017年暑假普通话培训测试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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